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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翔律师

  • 所属律所:

    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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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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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离婚后在复婚财产如何确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双方居住满几年才能进行财产分割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8日 来源:北京离婚债务纠纷律师
[导读]:   韩翔律师,北京离婚债务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

  韩翔,北京离婚债务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民法典中离婚后在复婚财产如何确定

一、民法典中离婚后在复婚财产如何确定

离婚进行财产分割后,分割后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男女双复婚的,复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复婚如何登记

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户口证明;

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身份证件;

所在单位、居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完成后,就变成个人财产。男女双方办理复婚登记的,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复婚后取得的财产才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双方居住满几年才能进行财产分割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双方居住满几年才能进行财产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双方居住满几年才能进行财产分割法律是没有这个规定的,一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可以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谁,可以约定归一方所有,或者双方共同所有,但是如果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财产不离婚的话,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可以: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二、财产分割协议在什么情况下有效

财产分割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签订合同的双方主体均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就属于有效的财产分割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以上是给大家整理的内容,该内容告诉我们,夫妻双方可以采用书面的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或婚前财产归哪一方所有,该协议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如果您对此还是有些疑惑,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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